2010年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通知
2010年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已开始报名,请学院有意报名的同学和老师积极准备申报。请准备参赛的同学和指导老师填写“2010年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参赛队报名表”,发送至:minipipilu@sina.com。
校内联系老师:曹 晟 电话:61831858 13540410801
附:2010年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通知
各高校教务处:
为了普及信息安全知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信息安全技术水平和综合设计能力,促进高等学校信息安全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经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第三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以下简称竞赛) 于2010年3月10日至2010年8月1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指导单位:教育部高教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
2.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承办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4.协办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
5. 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6. 参赛队伍:每支参赛队不超过4名学生(包括1名组长),每支参赛队限指定1名指导教师,每名学生限参加1支参赛队,各高校参赛队数不限。
7. 参赛方式:按照“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章程”和“2010年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参赛指南”,参赛具体事宜详见竞赛网站“竞赛流程”。
8. 参赛作品:本次竞赛采用开放式自主命题,自主设计,在截止日期前完成作品。参赛作品内容须符合“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章程”和“2010年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参赛指南”。
9.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4月20日
参赛名单公布日期:2010年4月30日
初赛时间: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参赛作品网上提交截止日期:2010年6月30日
决赛名单公布日期:2010年8月5日
决赛时间:2010年8月14至2010年8月16日
颁奖时间:2010年8月17日。
10. 各高校在收到参赛通知后,指定1位教师作为联系人,负责本校竞赛相关事宜,并在竞赛网站上下载“高校通信教师登记表”将该教师信息填写完后,发送给组委会秘书处(含电子版和盖鲜章的纸质版)。在公布参赛名单2周内,各高校须汇总本校参赛队伍名单统一上报组委会秘书处(含电子版和盖鲜章的纸质版),同时交纳参赛费用(每支参赛队200元)。
11. 联系信息
秘书处联系电话:0451-86418272;13946019307;
联系人:余翔湛 (副教授)
秘书处通信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320信箱
信件快递地址:哈尔滨市西大直街92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综合楼708室
邮政编码:150001
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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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教务处参赛流程
一. 报名
步骤1. 教务处在收到“2010年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的“竞赛通知”后,指定本校唯一一位教师,作为本次竞赛的“通信教师”负责本校竞赛相关事宜。该通信教师下载并填写“高校通信教师登记表”,然后发送给竞赛组委会秘书处isc2010@hit.edu.cn。
步骤2. 教务处可将“竞赛通知”通过各种方式(如网站、邮件、会议、电话等方式)对本校师生进行广泛宣传。
步骤3. 2010年5月1日组委会在竞赛网站上公布参赛名单后,教务处填写“高校参赛队伍汇总表”,以确认本校参赛队伍。(教务处必需对参赛队伍的有效性、指导教师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查)
步骤4. 教务处将填写好的“高校参赛队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竞赛组委会;教务处将“高校参赛队伍汇总表”(纸版)和“高校通信教师登记表”(纸版)加盖本校教务处公章后2010年5月8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快递给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同时教务处交纳参赛费用(每支参赛队200元),汇款方式如下:
(1) 银行汇款(推荐方式)
户名:哈尔滨工业大学
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
帐号:3500040109008900513
附言注明:信息安全竞赛
(2) 邮局汇款
汇款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320信箱
收款人:余翔湛
邮编:150001
附言注明:信息安全竞赛
二. 初赛
步骤5. 初赛提交作品结束后,教务处需要统一收集本校参赛作品(包括文档、软件、源代码、作品安装使用手册等),在2010年7月8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刻录成光盘后快递给竞赛组委会秘书处余翔湛老师。
三. 决赛
步骤6. 决赛名单出来后,教务处需要统一组织进入决赛的师生于2010年8月14日至2010年8月17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参加决赛答辩。
注意:
1. 各校教务处有义务对本校参加比赛的学生和老师的有效性进行检查。(本次竞赛只支持在校本科、专科生参加比赛,不支持研究生参加比赛。)
2. 各校教务处必需提交参赛费用,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3. 各校教务处在初赛结束后,必需将本校参赛作品(包括文档、软件、源代码、作品安装使用手册等) 刻录成光盘后快递给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4、原则上,竞赛报名后,各支队伍的参赛学生、指导教师不允许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在6月30日初赛作品提交前提交参赛人员变更申请,并由变更人员双方签字、教务处盖章方可生效。初赛作品提交后,不接受任何人员变动的申请。申请表格见网站“文件下载”。
5. 如果有问题,请及时与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